114學年度第2學期本校「女教職員聯誼會助學金」申請辦法

說明:

一、依本會助學金設置辦法辦理。淡江大學女教職員聯誼會助學金設置辦法.1120630

二、申請資格:

(一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65分以上,且操行成績84分以上。

(二)家境清寒者優先。

(三)本助學金於次學期公開頒獎,頒獎當學期須具有學生身分,獲得本助學金之同學,應協助本聯誼會二手衣物義賣活動。

(四)以本學期未領取校內獎學金者為原則。

三、獎助金額:每名5,000元,共4名。

四、申請期間:即日起至5月10日(星期日)23:59截止。

五、繳交資料:

(一)填寫線上申請表:https://reurl.cc/laozzj

(二)學生證(或在學證明)

(三)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(請至本校註課中心外之機器付費列印,須有本校校徽浮水印及「教務處成績專用章」之戳印)

(四)相關佐證資料(如清寒證明、有益於本會創意提案作品等)

六、申請程序:應於本公告之截止時間前,填妥前述線上申請表單並上傳相關資料,逾期概不受理。

七、承辦人:李 尹書記,分機:2331。

理事長 紀慧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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