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博士班應修學分】

除論文外至少20學分。

【博士班必選課程】

  1. 為鼓勵提升博士生研究風氣,博一~三年級必選「書報討論」,上、下學期各2學分,僅計一學年學分。
     
  2. 「書報討論」如有任一學期缺修或不及格,將不得擔任本系兼任講師,且每缺修或不及格一學期,畢業論文點數需加1點。

【博、碩士班課程互選規章】

1.依本校學生選課規則第八條第一款:

(1)研究生修習之科目,係屬他系所、不同學制課程者,必須經所屬學系所主管、他系所主管及任課老師同意。

(2)選修他系所、不同學制之課程,每學期以二科為限,上述互選之科目至多以十二學分計算於畢業學分數內。

2.本系博士班學生可選修本系碩士班開設之科目,最多以9學分為限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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