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應修學分】
博士班:除論文外至少20學分。
【博士班必選課程】
1、為鼓勵提升博士生研究風氣,博一~三年級必選「書報討論」,上、下學期各2學分,僅計一學年學分。
2、「書報討論」如有任一學期缺修或不及格,將不得擔任本系兼任講師,且每缺修或不及格一學期,畢業論文點數需加1點。
★博、碩士班課程互選規章
1、依本校研究生選課須知第八條第(一)款:研究生應修之科目,係屬他系所、他校開者,必須經所屬學系所主任、他系所主任及任課老師同意。除基礎科目外,最多以6學分為限。
2、本系博士班學生可選修本系碩士班開設之科目,最多以9學分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