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博士班應修學分】

除論文外至少20學分。

【博士班必選課程】

  1. 為鼓勵提升博士生研究風氣,博一~三年級必選「書報討論」,上、下學期各2學分,僅計一學年學分。
     
  2. 「書報討論」如有任一學期缺修或不及格,將不得擔任本系兼任講師,且每缺修或不及格一學期,畢業論文點數需加1點。

★博、碩士班課程互選規章

  1. 依本校研究生選課須知第八條第(一)款:研究生應修之科目,係屬他系所、他校開者,必須經所屬學系所主任、他系所主任及任課老師同意。除基礎科目外,最多以6學分為限。
     
  2. 本系博士班學生可選修本系碩士班開設之科目,最多以9學分為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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