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
一、依教育部112年5月17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20049188號函辦理(如附件1)。

二、為培養藝文消費人口,並達促進藝文產業發展之目的,文化部參考歐洲國家青年藝文體驗及消費補助政策,於112年優先針對18至21歲符合資格青年,每人發放成年禮金1,200點文化幣(1點等值新臺幣1元),可使用於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、視聽娛樂、圖書及文創工藝等,全國超過1萬個藝文消費點折抵使用,即將於112年6月6日開始領取使用,使用期限至113年6月30日止(使用說明如附件2)。

三、文化部同時推出相關加碼優惠,以鼓勵青年多元藝文體驗與消費,例如「獨立書店點數放大專案」,以成年禮金至獨立書店消費,加碼點數放大,文化幣消費2點回饋1點,每人最高可再多獲得600點文化幣;「專屬表演藝術青年席位」,成年禮金得以5折或5折以下等優惠價格購入表演場館之青年席位演出節目票券等。

四、業務承辦人:課外活動輔導組林泰生組員,分機:2226。

 

學生事務長    武 士 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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