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25日(四)止,採線上填表申請,申請者須於期限內上傳所需之文件至愛膳申請專區(紙本自行留存)。網址: http://www.taipeitku.org.tw (淡江愛膳餐券專區)。

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愛膳餐券計畫(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)
一、願景工程:照顧經濟弱勢或家庭突遭變故在校學生,使其順利就學。在校求學期間,
能免於生活困難之壓力或過度因打工而影響課業與學習時間,特訂定台
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愛膳餐券計畫,提供愛膳餐券,以幫助淡江學子安心
就學。

二、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
三、協辦單位 : 社團法人中華商管協會
四、執行單位 : 社團法人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 急難救助委員會
五、贊助來源:(1) 校友捐款。(2) 本校師長捐款。(3)系所及地區型校友會捐款。
(4)其他個人、企業或團體捐助。
六、贊助(發放)對象:淡江大學淡水校區在校學生(大學部、進學班和研究生),經由系主
任或導師出具家庭經濟遭遇困境、經濟弱勢證明或需要協助之個案,並備齊應繳交之申請
文件。
七、申請期間: 即日起~113/1/25 (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餐券)
八、申請文件: 相關辦法請參考台北市校友會網站(http://www.taipeitku.org.tw)愛膳
專區。本學期採取全面線上申請,請用電子檔上傳申請網頁之上傳專區。
(一) 首次申請應備文件
1. 申請書乙份。(線上填表後可產出申請書)
2. 五百字自傳。(詳述申請原因)
3. 在學各學期正式成績單(可免附 112 學年第一學期成績,需有操行成績、學業
成績總平均。可利用校務行政系統網站列印,首次申請成績僅作參考,不列入
評審標準,但操行成績須 80 分以上。大一首次申請同學可免附成績證明)
4. 全戶收入證明
(1)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:向國稅局申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。
(2) 境外生:提供正式之海外財力證明或清寒證明(就讀高中、國外校友會、國
外政府機構、駐外單位...等當年度開立之清寒證明或其他有利於證明清寒之文件)
5. 家庭經濟狀況說明書。
6. 輔助文件: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佐證證明。
7. 此次申請採線上電子檔申請,申請免繳紙本及但首次申請需請系主任或導師簽
章(首次通過者請將正本於愛膳說明會時繳交查核)。
(二) 續領申請應備文件
續領審核(每學期): 曾經通過審核者適用 續領資格:
(1) 學期成績平均 70 分以上且每科 60 分以上、操行成績須 80 分以上

(2) 學期成績較上學期持續進步、操行成績須 80 分以上。
應備文件如下:在學各學期正式成績單(含 112 學年第 2 學期,成績單需有操行成
績、學業成績總平均。可利用校務行政系統網站列印)

※此次申請全面採線上電子檔申請,免繳紙本及免至系所或班導簽章。
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申請及作業時間流程 (流程表請見本附件末頁)
◎餐券提供期間:開學日~期末考最後一日
◎申請公告:即日起~113/1/25 各系及本會網站
◎申請期間:即日起~1/25 截止
◎收件截止:1/25 23:59 截止繳交文件
◎評審時間:1/26~1/29
◎評審結果: 1/29 前 (E-mail 通知)
◎淡江愛膳餐券計畫講習: 開學當日晚上 19:00 (地點另行通知)
◎餐券領取:配合淡江愛膳餐券計畫講習
◎餐券為每月一本。每月底以簡訊通知學生向該系辦簽領下個月餐券本,並於當月 5 日前
繳回上個月整本存根。

社團法人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
本案聯絡人: 吳淑芸 0912-278-328
http://www.taipeitku.org.tw
tkutpe@gmail.com

 

25160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資訊工程學系

電話:02-26215656 #3788 鍾居燁 助教 上

 

 


地圖資訊 MAP

建議最佳瀏覽 Microsoft IE 10 以上/Google Chrome/Mozilla Firefox 或相容W3C網頁標準之瀏覽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