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 明:
一、依「淡江大學榮譽學程實施要點」第8點第3項規定辦理。
二、為鼓勵榮譽學程學生參加實習,並提供榮譽學程學生獎助學金,審查通過之受獎學生應繳交學習心得一份。
三、請各學系將訊息公告至每位榮譽學程學生,並請各學系將獎助學金申請表於113年10月4日前將申請單回傳至本處。
四、檢附「淡江大學榮譽學程實施要點」、「淡江大學榮譽學程學生實習獎助學金申請表」。
五、業務聯絡人:楊佳蓁助理,分機3682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