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為附件部分內容

三、實習內容:詳如附件 1。
四、實習時間:
(一)以 113 年學期間或寒暑假期間辦理為原則。
(二)每日至多 8 小時,實習單位得與實習生協商至本公司實習之時間,及在本公司外
從事研究之有薪時數認定及成果產出,其中在本公司外從事研究之時數每日至多
4 小時。
五、實習地點
以實習單位指派之地點為原則,另若有在本公司以外地點實習,則由本公司與實習生協
商之。
六、實習薪資及福利
(一)實習薪資:以時薪 250 元計,並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,投保勞健保及提繳勞退。
(二)實習獎勵:專題報告經實習單位評核屬優良執行成效(成果),將核發禮券予實習
生,分別為特優(95 分含以上) 1 萬元、優等(90 分含以上未達 95 分) 8,000 元、
佳作(85 分含以上未達 90 分) 5,000 元。
(三)其他:實習期間本公司無提供膳宿、交通工具。

七、實習申請流程
(一)提出實習申請:
於 112 年 12 月 22 日前備妥下列資料,email 至 e27799@metro.taipei,主旨註
明【應徵主題式研究實習計畫/申請實習主題/申請人姓名】,申請資料如下說明:
1.實習申請書一份,詳如附件 2,親簽欄位未簽名者視同放棄申請。
2.各學年成績單掃描檔,如就讀該學期尚未完成評分,則免附當學期成績單。
3.在學證明或該學期學生證掃描檔,如學生證無蓋印該學期就學註冊章,則提供
在學證明。
4.如持有相關證照或得獎紀錄,併請提供相關證明文件。
5.上述申請資料惠請「清晰可辨識」且「合併同一 PDF 檔」寄送,該檔案順序為:
(1) 實習申請書。
(2) 各學年成績單。
(3) 在學證明或該學期學生證掃描檔。
(4) 其他佐證資料,如證照或得獎紀錄。
(二)進行面試:
申請書經本公司審核通過後,將通知進行面試,合格後即通知申請人依規定時間
報到並開始實習。

八、實習評鑑
(一)採「專題報告」(占比 70%)及「實習表現」(含出席狀況,占比 30%),實習生得
運用學校所學工具或向師長請益進行研究分析及專題報告撰寫。
(二)前項專題報告分為「期中報告(30%)」及「期末報告(40%)」,由本公司相關處室
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議。
1. 期中報告:由實習生針對研究主題提出研究方向規劃與構想,經本公司審查合
格者方得繼續進行研究(實習)。審查不合格者得補提改善計畫,惟經審查仍為
不合格者,本公司得終止實習契約。
2. 期末報告:由實習生針對研究主題進行成果發表,並由審查小組進行期末評核。
(三)本公司得邀請學校老師不定期召開交流會議,針對實習生專題研究內容共同討
論、指導,並按次支給「專家學者出席費」2,500 元。
(四)實習評鑑總成績達 70 分以上,將核發相關實習證明予實習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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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、實習規範
(一)實習生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本公司得終止其實習:
1. 實習期限未滿而擅自中止實習工作者。
2. 無故缺席達 3 小時(含)以上或請假時數(含事、病假)達實習總時數 1/3(含)以上。
3. 洩露公務機密或影響資訊安全。
4. 其他不當行為影響本公司聲譽或使公司權益受損。
(二)於實習前雙方須簽定實習契約。除以上規範外,雙方之權利義務,悉依實習契約
規定辦理。
十、實習成果歸屬
實習生所完成各項實習心得報告、著作或研究成果,其著作權歸屬於本公司,如有學術
研究使用需求,則依本公司規定辦理授權申請。
十一、擇優遴選進用
實習評鑑表現優異之實習生,後續由本公司依遴選程序進行筆試、口試及心理測驗,經
遴選程序合格者,將依本公司相關規定辦理錄取進用作業。
十二、本公司聯絡窗口
人力資源處/組織暨人力規劃課/楊先生,電話:02-2536-3001 分機 8534。email:
e27799@metro.taipei;或陳課長,分機 8545。

251601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資訊工程學系 E646

電話:02-26215656 #3788 鍾居燁 助教 上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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