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學生修習本校採認學分之磨課師課程,學習成績通過可獲得磨課師課程微學分,累計達2學分(含)
以上者,可於學期第15週至第16週向遠距教學發展中心申請採認。
二、磨課師課程辦法規定及採認課程列表請參考
三、本學期申請時間:114年5月26日(一)至6月6日(五)
四、學生申請流程如下:
Step1:磨課師課程學分可跨學期累計,相同課名課程重複修習,僅採計1次,累計微學分數達
2學分(含)以上者,始得提出申請。
文件。
Step3:線上初審通過後,請依通知攜帶認抵申請表及學生證至覺生綜合大樓I101辦公室辦理。
五、業務聯絡人:王大成先生 (校內分機2163)